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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党政机关绿色办公具体要求

发布时间:2020-05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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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,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,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、工作方式,日前,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财政厅出台了《辽宁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,明确各地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要推行绿色办公,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。到2022年底前,省级党政机关力争全面建成节约型机关,全省建成节约型机关的比例不低于75% 

  《方案》明确,要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。各地要通过强化能耗、水耗等目标管理,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,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、分区、分项计量,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,做好分析和公示。大力推行绿色办公,各地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,充分采用自然采光,合理设置空调温度,并践行绿色出行。加大绿色采购力度,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采购更多节能、节材、节水、环保、再生、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,更新公务用车时鼓励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。

  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,注重源头减量,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,建立垃圾清运台账,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。鼓励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,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,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。另外,我省要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,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、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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