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辽宁省信息中心

    

详情页

改版“辽宁发布”微信公众号 提升政务微信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

发布时间:2023-01-11

来源: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

作者:张增娇 安立军

【字体: 【打印文章】 【关闭窗口】

省大数据管理中心(信息中心)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建设要求,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、公信力,所属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学习调研全国30个省级政务新媒体运营状况,结合我省实际,改版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,增设栏目、完善功能,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力。

一、改版栏目设置

一是辽宁发布一级栏目设为时政、服务、互动,时政栏目下设领导活动和两会时间,发布我省主要领导活动和时政信息。二是开通信息留言互动功能,安排专人审查公众评论,发布三审通过的评论信息。三是开通辽宁发布视频号。经协调辽台和北斗融媒,建立长效机制,获取原始视频资源,实现第一时间发布领导视频信息。目前,已发布1128日以来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导活动视频信息60余条。

二、优化发布内容

一是制作、选取灵活多样模板,将枯燥难懂的报告、政策文件,以图片、H5、短视频等形式发布。二是扩大选稿范围,更多选取领导、机关、群众广泛关注信息,如早新闻、天气预报、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住房等热点信息。三是主动策划亮点工作栏目,展现辽宁故事,鼓舞振兴发展士气。

三、健全制度规范

结合新情况,制定完善《辽宁省政府门户网站、辽宁发布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审查实施方案》《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关于成立新媒体组和调整值班工作的方案》《辽宁发布政务微信网民留言公开工作方案(流程)》《辽宁发布视频号工作方案(流程)》《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办法》等工作制度,在政务新媒体建设、信息发布、安全管理、栏目维护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。

四、扩大传播影响

积极协调省委网信办,将辽宁发布微信发布频次由每日3次变更为可随时增发,有效避免重要信息无法及时发布问题。发挥视频号功能,结合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,邀请相关部门录制在线访谈,以短视频形式发布。同时,要求各地区、各部门新媒体及工作人员转载、转发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,增加曝光率、提高知名度、提升影响力。改版以来,辽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由13万快速增长到21.7万。

本网声明:

未经辽宁省信息中心的正式书面许可,对于辽宁省信息中心网站上的任何内容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、复制、变更或出版,不得在非辽宁省信息中心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,否则视为侵权。

  

辽宁省信息中心充分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,对于转发的稿件,均注明作者,指明出处,但是限于作者众多、地址不明和人力不足等因素,我们尚无法保证与全部作者及时取得联系,如有疏漏,烦请告知。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。如果您对辽宁省信息中心网刊用您的稿件存有异议,请及时通知我们,如涉嫌侵权,我们将立即移除相关稿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