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辽宁省信息中心

    

详情页

辽宁省信息中心(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)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10-09

来源:人事

作者:

【字体: 【打印文章】 【关闭窗口】

 

  辽宁省信息中心(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)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完成,根据《辽宁省信息中心(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)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,现将面试人选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 

  一、面试人选 

 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:3的比例参加面试,当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,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。 

 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 

  二、时间安排 

  面试时间为2021年1016日(星期六)。 

  上午9:00开始(8:20前考生入场),下午14:00开始(13:20前考生入场)。全体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。 

  三、面试地点 

  面试地点为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明德大厦(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)。 

  四、面试内容 

 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,根据岗位职责特点,注重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,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,不能聘用。 

  五、考生须知 

  1.面试当天,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,并按照《辽宁省信息中心(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)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》(附件2)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 

  2.考生应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,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面试地点的,视为自动弃权。 

  3.面试前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,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。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,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。 

  4.考生进入面试时,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。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。面试完成确认成绩后,须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,不得再次返回,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,否则面试成绩作废。 

  5.面试全程不得透露本人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身份证号等信息,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。 

  试咨询电话:024-31318721 

  纪律监督电话:024-31318602 

 

  附件: 

  1.辽宁省信息中心(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)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 

  2.辽宁省信息中心(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)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 

 

 

 

辽宁省信息中心   
  (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)
  2021年10月9日   

 

附件1.面试人员名单.xlsx
附件2.辽宁省信息中心(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)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.doc
本网声明:

未经辽宁省信息中心的正式书面许可,对于辽宁省信息中心网站上的任何内容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、复制、变更或出版,不得在非辽宁省信息中心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,否则视为侵权。

  

辽宁省信息中心充分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,对于转发的稿件,均注明作者,指明出处,但是限于作者众多、地址不明和人力不足等因素,我们尚无法保证与全部作者及时取得联系,如有疏漏,烦请告知。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。如果您对辽宁省信息中心网刊用您的稿件存有异议,请及时通知我们,如涉嫌侵权,我们将立即移除相关稿件。